无_涯

什么都写

冷眼

一、

洛镇的冬天比我以往去过许多地方的都要冷得多,这是我在这里待了半个月以来最深刻的感受。

我时常变更居所,繁华的都市,静僻的山林,祥和的古镇,到处都有我生活过的痕迹,倒不是喜爱漂泊,只是对着同一片景色实在难以写出过分多彩的文字,创作的欲望无穷,灵感却常常陷入干涸,这于笔者而言,是很可怕的事情。

也有某些地方曾经深深吸引我,令我产生过强烈的想要定居的念头,那时我住在南方靠海的一栋小别墅里,日常里除去在书房冥思疾笔的时间,唯一的消遣就是坐在二楼的阳台上看海,那一片深邃的、无边的蓝是我灰暗无光的生活里难得的色彩。

洛镇没有海,只在镇子最北边有一个两亩大的池塘,池水算得上清澈,但远远及不上我所期待的样子,而再过半个月就要入三九,连这片池塘也会被冻结。

天气越来越恶劣,脑中的思绪却从来没有活跃过,这使我倍感沮丧。除此之外,这里的人情也令我颇不适应,镇上的居民说不上多坏,只是过于顽固,厌于接受新事物,对我这个外来人更是不愿给好眼色,若不是我当初花高价租了间屋子,他们未必会肯我留下。镇子是古董,却不曾想人也这般古板。种种不悦下,我想不出意外,我应该会在池水化冻之前离开这里。

是的,不出意外的话。

也许是看在我习惯了事事都不遂人愿,老天并没有错过扰乱我计划的机会,于是和冷眼的相遇使这个原本板上钉钉的念想也作了烟云散。

这么冷的天,长期在外走动,生病是必然的,我拖着虚弱无力的身体躺到床上的时候明白了这一点。那天早上的风很强劲,我仍执着地去了湖边,回来以后便开始浑身发烫手脚发软,无奈之下只能给药铺的黄老板打了通电话,请他抽身送一帖药来。洛镇的一切都是古风古韵的,这里没有摆满冲剂与胶囊的西式药店,只有一间传统的,整日弥漫着中药味的药铺,这意味着抓完药回来还要煎药,好在我平日里与老板的交谈还算投机,这等情况大概能省去抓药这一步。

门板被叩响,不轻不重的两声,我抓了件外衣披着下床去开门,冷峻的风从外面卷进来,我从颤抖着呼出嘴的白气里,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直直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陶制的药罐子。

这就是冷眼,一个束着及肩中长发,穿长衫,戴墨镜的男人。

看来竟是个瞎子,可惜。

我说可惜,是因为他的一张脸,忽略被墨镜遮挡的部分,生得着实好看,尤其于他一个男人而言,确是顶好的相貌。

我邀他进屋,他便跟进来,我恐他不熟悉屋内布局摆设,便好声提醒他左边有桌椅,右边有墙壁,前面是卧房门,他静静听着,像在思考着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徐徐开口:“多谢好意。”

我转身要进房,他又补上一句:“但是不必,我以前是住在这里的。”

我点点头,想深究的兴趣被头痛发热减去了大半,此时只想喝了药再痛痛快快睡一觉。黄老板贴心地帮我煎好了药,我在心里对他的敬重又添了几分。

坐在床边喝完药我就侧身躺下,冷眼把空药罐收拾好放回托盘上,我迷迷糊糊地感觉他要走,轻声对他道谢,末了又多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他正俯身把矮桌旁的椅子摆正,墨镜顺着他挺拔的鼻梁往下滑了一点,露出颤颤的睫毛。我注意到他长衫的下摆不太干净,一块块颜色呈溅状印在上面。

“我是黄叔的侄子,叫我冷眼就可。”

冷眼。

是关门的声音,他离开了。

我阖上眼睛,思绪越飘越远,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七月居住的海边。

这里怎么会有海呢?

我不能细想,沉沉入梦,即便刚才我分明看到了那片海,一模一样的蓝色,深邃迷人。

这里有海的话,我想留下来。

二、

第二天下午感觉身子舒坦不少,我马上去了药铺,铺前有几个伙计在顾着客人,我轻车熟路地走到后堂,黄老板正坐在药炉子边上看火,见我进来,笑眯眯对我点了点头,指着旁边的一张小板凳示意我坐下。

“黄老板。”我随着洛镇人的习惯,对他作揖道:“昨天谢谢你了,还有...令侄。”

提到冷眼,他脸上神色微微变动,只是马上又恢复笑脸道:“不客气,应该的,应该的。”

我心里总有些在意,于是又道:“昨天还没好好向令侄道谢,他今天可在店里?”

“不在,不在,他出去了。”

我对黄老板话语间的不自在感到几分讶异,仍是不依不饶地发问:“昨天询问令侄叫何名姓,他还没有应答,黄老板可否告知?”

冷眼这个名字,我不会单纯到认为这是真的名姓,我做笔者到处投稿,笔下的称呼也换了不少,因此我坚定地相信,他是在糊弄我。

炉子底下的火渐渐小了,黄老板的手不知道停了多久没有扇动蒲扇,见我没有离开的意思,便请我去铺子前叫一下伙计替他看看火,他道天冷,年纪大了,想回卧房休息。

我深知这是送客的意思,炉子的火烘得狭小的四周暖洋洋的,可我没有办法,只能顺着他的意思到前面叫了伙计,正要跨出大门回住所,迎面来了人,来者脚步匆匆,走到我跟前也没有停留的意思,我盯着他的墨镜,恍然一番出声叫住了他。

我这一声叫得铺子里的人都看了过来,他们瞧见戴着墨镜的男人,眼里竟多多少少蹦出些厌恶来,我心上惊得一跳,却又一头雾水。

“先生有何事?”

我想好在他看不见,这么些恶意的眼神,要是他尽收眼底,该有多不是滋味。

只是这样想着,竟忘了答话。

“先生?”

他略带疑惑的话语猛然唤醒了我,我告诉他为了感谢他那日冒着寒风来送药,我想请他吃一顿饭。我并没有撒谎,感谢是切切实实的,这并不耽误我有想更加了解他的想法,或许是创作者的直觉,在看到这个男人的那一刻,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故事的影子,那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不可或缺的写作因素,出于这样不单纯的原因,我希望和他有更深一步的交流。

沉吟片刻,他答应了。

我们约定好用餐的详细事项,交谈间那些不善的视线似乎更加强烈了,我怀揣着一颗不为人知的激动的心离开了药铺。被隐瞒的名字,有趣的身世,无端的恶意,任意一个都能编出非常精彩的故事,这些无一不使我兴奋。

到了赴约的时间,我把自己从头到脚细细打理了一遍,从微翘的头发到脏了边的帆布鞋,通通整理更换,甚至戴上了只有在城市参加写作交流会时才会出场的金丝边框眼镜,我这时候希望自己看起来更像个温文尔雅的绅士而非不修边幅的文艺爱好者。尽管饭局的另一位主角并不能欣赏到,但我坚信正装出席是社交礼仪。

饭局的地点定在洛镇最大的酒楼,我很享受坐在那里的二楼吃饭的过程,透过红木的栏杆往街道上看,真的有一种置身千年以前的感觉,那里也是全洛镇人最爱去的饭馆,冷眼是洛镇人,我想他也不会例外。

可我仍是低估了冷眼在洛镇其他人眼中的印象,从他踏进楼里的那一刻开始,议论的声音就如蚊吟一般恼人不绝,我眼见他为了今天的饭局还换了一件崭新的干净长衫,心里颇不好受,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要不我们换一家?”

他的脸上没有显露出过多的表情,只是淡淡应道:“都听先生的安排。”

我决定带他去另一家客人相对稀少的饭馆,享不享受已经不重要了,被人用不怀好意的视线盯着议论,哪里有吃饭的心情?

一起走在路上,我对冷眼在洛镇经历的一切事情越发好奇起来,我渴望接近他,倾听他,用文字记下所有的他,我的内心久违的波动起来,自从离开大海,离开那片蛊惑了我抢走我所有灵感的蓝色,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过了。

正走神着,前方突然变得嘈杂起来,一个瘦巴巴的男人飞快地推开前面的人从我们身旁跑过,与我们走得近的好几个路人被他推得没站稳跌倒在地上,我也被狠狠撞了一下肩膀,眼镜由于惯性掉在了冷眼脚边。还没回过神,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追着那个男人跑过来,嘴里不停喊着:“抓小偷!”跑到我们跟前忽然停住了,我正奇怪他怎么不继续追,下一刻发生的事情却叫我瞪大了眼睛。

那男孩停下来,不紧不慢地打量了我们几眼,随后迅速且有力的抬起右手臂,伸出一根食指,戳着冷眼的胳膊眯起眼睛慢悠悠地道:“黄家的洋小鬼,你偷了我的钱包!”

我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仿佛在看一个天大的笑话,反观周围的人群居然对此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诧异,刚才被撞倒的几个人现在正抱着手臂一脸看好戏的神情,仿佛他们的跌倒只是因为一阵风。

没等冷眼做出回应,我先忍不住开口了:“小鬼,你叫谁小鬼?还有你凭什么说他偷了你的钱包?大家都看见了,偷你钱包的那个人刚才已经跑了。”

那小孩瞥了我一眼,看得出对我的一身装束十分不屑,毫不客气地道:“外地人?你也是个假洋鬼子!你帮他说话,那钱包就是你偷的咯!”

“你这小孩儿怎么不讲道理?你......”

我还要再和他争论,冷眼这时却伸手挡在我面前,语气颇为无奈:“罢了,无关的事先生不必插手,他想要我赔他一个钱包,我赔便是了。”

“不只是钱包,还有里面的钱。”小孩儿见他服软,趾高气昂地补充道。

“可以,只是我今日出门较匆忙,身上的钱不算多,你得跟我去药铺取钱。”

“去就去!现在就走!”

我哑然目睹着眼前这一切的发生,这么荒唐、可笑的事情,就这么真真切切地上演在我面前,旁边的人什么也没做,什么也不说,他们只是看着,冷眼旁观这一切。

“对不起,先生,今天的饭怕是吃不成了。”冷眼向我道歉,我为他的不失礼貌泛起一阵心酸,他在我跟前弯腰捡起脚边的眼镜,眉梢上竟显出一丝遗憾,“先生,请拿好你的眼镜,我们改天再见。”

我伸手接过眼镜,木讷地站在原地,等待人群散去。

那抹蓝色仍然印在我脑海和眼中,挥之不去。

我好像有点自以为是了。

三、

再次见到冷眼是在两周后,期间我也去药铺找过他,可铺里的伙计都是如出一辙地皱眉回答不知道、不清楚一类的话,去问黄老板也只是说他出去了,不在洛镇,去的次数多了,黄老板索性也不再见我了,我不想同他的关系弄得太糟,之后去药铺除了正常的买药抓药,便不再询问冷眼的下落。

后来我渐渐学会放宽心,池塘里的水开始化冻了,我想着也是时候离开这里,上次在大街上发生的事情让我对洛镇落下了极不好的印象,若不是为了冷眼,我早不会留在这儿。

于是在我收拾完行李的那个下午,我想再去池塘边转转,争取那一点点渺茫的拾取灵感的机会。

我知道世事从来不尽人意,一直都是如此。就像我始终盼着冷眼来看我,但冷眼始终没有来。他来的时候,我没有盼着他来。

他没有穿洛镇模样的长衫,头发也没有束着,懒懒地散开在脑后,虽然寒冰融化了,但天气仍是冷得足够让人发抖,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仅穿了一件沾满了各色颜料的衬衫和一件稍厚一点的黑色外套,说实话我很喜欢他这样的装束,现代,自由,像个疯子,像我。

他就站在我居住的屋子外头,在我一开门就能看到的地方,我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视线试图穿透他的墨镜,看穿他的情绪、他此时所想。过了片刻,我像第一次见到他那样,招呼他进来。

我们隔着一张桌子面对面坐着,明明见面才不过几次,感觉却像久别重逢的老友。我看着他,突然忍不住露出一抹笑来。

“怎么还戴着墨镜?”

他也没表现出过多的惊讶,只是伸手把墨镜取下来,折好后放进上衣口袋。

我终于看到了,我曾经以为是幻觉,是妄想,盛在他眼睛里的,那一片蔚蓝的大海。

冷眼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那来自他的父亲,据他所说,这也是他在洛镇受人厌恶与排挤的原因。

我之前以为黄老板是冷眼的叔叔,其实是他在刻意误导我,黄老板的妹妹,也就是冷眼的母亲,读书时是个优秀且出众的学生,大学毕业前获得了一次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在那里,她爱上了一个浪漫且英俊的法国男人,也就是冷眼的父亲。

洛镇的人守旧,黄家妹妹出国这件事情本就使他们反感,在他们眼里,那是“洋人的国家”“读洋人的书”,现在居然还要跟洋人结婚,简直是作孽。

年轻的女孩儿不在乎这些,他们疯狂地坠入爱河,生了一个孩子,是个男生,有父亲一样清澈碧蓝的双眼和母亲温柔姣好的面容。孩子的名字是法文,母亲原本打算一家人幸福地定居在法国。

听到这里,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叹息。

“天不遂人愿。”

“没错。”冷眼起手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继续讲述着这个充满悲剧色彩的故事,好像一个置身事外的说客。“那个男人有许多西方人共有的通病——过分追求自由,他开始招妓,出轨,吸食大麻,犯罪,最后入狱,在监狱里查出包括肺癌和艾滋病在内的7种致命性疾病,他最后死在牢里。”

“至于那个女人,受不了美好的生活破灭成为幻影,回洛镇的第二个星期就因为精神失常投湖自杀了。”

投湖。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似乎是料到了我在想什么,他跟上去补充了一句:“不是你经常去的那个湖,比那小得多,早先年就填起来了。”

“至于他们的儿子——”冷眼顿了一下,抬眼盯着我,似笑非笑:“因为这双美丽的、清澈的碧蓝色的眼睛,在洛镇受尽歧视和侮辱,不得不整天戴着墨镜示人。现在知道了吗?李先生,我可不是瞎子,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让你产生这样的误解。”

的确有够丢人,把对方当成瞎子来看。

“谁让你不戴有色隐形眼镜呢?”

“我不戴,你不是一样猜出来了吗?”他笑盈盈地看着我,“那天帮你捡眼镜是我失误了,不过后来我想既然这样,干脆找你解释清楚,谁想到那天那个小孩儿那么爱财,把我的积蓄掏了个狠,我没办法,只好出去参加画展赚点生活费。”

冷眼是个画家,这件事我大概也猜想过,我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个话剧演员,所以才能在古色古香洛镇人和疯狂艺术家之间无缝切换。

演话剧说起来和画画写书一样,也是一门艺术。难怪我能在冷眼身上找到灵感,这大概就是艺术的共通。

“天色不早了,还有什么疑问吗?”我们同时抬头看了眼窗外,洛镇地处北方,冬天的太阳落得格外早,现在还没到五点,外面已经得见夜色了。

“还有。”我认真地盯着他,“你那么讨厌这里,为什么不离开?你有才华,还有一定的名气,为什么不去城市生活,却要在这小小的洛镇,处处忍让,终日戴着面具生活?”

我真心想不通这件事,我最怕怀才不遇,所以遇到我认为有才华的人,便要想方设法地帮助对方,冷眼的选择我不赞同,也不理解。

他这次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低着头思索了片刻,我以为他在考虑我的提议,没想到他抬头的时候却问我:“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深深地爱过一个地方?”

这个问题戳到点子上了,我刚想反驳不是,却生生愣住了。

我已经习惯居无定所,我有财力可以纵容我四处漂泊,说到爱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家乡,但我并不爱那里,我只是爱我的母亲,母亲走后我再没回去过,我对它并没有留恋。第二个想到的是海边,可当我看进对面的那双眼睛时,我又犹豫了。

“没有。”我坦然道。

“那我说了你也不会懂。”

我们陷入了沉默,杯子里的茶凉了,他没有再倒一杯的意思,我想他是预备要走了。

果然,过了大约一分多钟,他站起身来。

“那几天就聊到这里,我就先——”

“你爱这里是吗?你爱洛镇。”

他的话被我打断,也一点不恼,我们直勾勾地对视着。

“对,我爱这里。”

“的确,我厌恶这里的人,厌恶他们看我的眼神,厌恶他们的顽固,贪财,惧外。”

“但是我爱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条水渠,每一块砖。”

“我爱洛镇。这么说足够了吗?”

我深吸一口气,在他温柔的目光下,从嘴里一个字一个字蹦出一句话:

“那你愿意跟我走吗?”

怕他听不清楚,我捏紧拳头,又重复一遍:“你愿意放弃你爱的这个地方,去看更广阔的天空吗?去追求艺术。”

我承认我心虚了,不得不在最后拉出艺术来挡刀,这很不讲道理,但是我想,不讲道理的事他受多了,这也许对他会有用。

他会答应吗?我低下头,听见他的声音清晰地传过来:

“艺术就是痛失所爱吗?这也太酷了。”

我听见撕拉一声,猛一抬头,这家伙,太过于兴奋,把衬衫的袖子口扯坏了。

他笑得像一幅画,好看到像是虚构出来的,连带着说出口的声音也有些模糊不清。

“我愿意。”

四、

“这就要走了吗?”

“是啊,再不走要春天了,就来不及看南方的新芽破土了。”

黄老板是最不舍的人,我的敬重确实没给错人,他很会就事论事,我看得出他是真的喜欢我,也是真的关心我。

“记得写信,我会给你们寄信的。”

“一定。”

我坐在车里,伸手比了个“OK”的手势,果不其然又引来几个路人的白眼。

“袖子怎么坏了?去镇西找老陈补好了再走呗?”

“不用了,这样就好。”

黄老板见状没再说什么,退后两步从车子跟前挪开,直起身子挥了挥手。

“想起来的时候记得回来看看啊。”

车子发动了,我的回应被巨大的轰鸣声覆盖,也亏洛镇的位置太偏,我找不到车愿意开进来,只有一辆拖拉机肯载我到公路上。

“唉,怎么当时不一起走呢?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我笑笑,把行李往空的地方挪了挪,靠着宽宽的板子坐下来,忍不住又回忆那天跟冷眼对话的末尾。

艺术就是痛失所爱。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有胜算,控制不住喜悦,死死攥着衣袖,衬衣的布料轻薄,一不留神就撕坏了,从扣子那里一片布料直接断开。

“我...不愿意。”

他笑得太引人深陷,我都来不及思考他的话。

“这么酷的事情,为什么你自己却不肯呢?”

失去思考的能力。

“我会离开的,但不是和你一起”

“我们都是一样的,从痛苦中汲取灵感,对我们而言,幸福常常是创作的障碍,我想你会懂。”

“而我不愿意成为你的障碍。”

他是对的。太幸福就没有倾诉欲了,那些悲戚惨淡的过去像一块堵在心口的顽石,经过安稳的日日夜夜不停消磨,失去了棱角,虽然仍紧紧贴着血肉,却再也无法刺痛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了许多,在颠簸的道路上我掏出纸笔,开始叙写。

如果你的爱已经泛滥得像潮水一样恨不得淹没全世界,那不如把这爱当成一份梦想和灵感,这般的深重和浪漫是没办法在现世蔓延的。

对于痛苦,对于爱,我们都要学会冷眼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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